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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9763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检验报告单的管理
http://www.100md.com 《中华中西医杂志》 2004年第13期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它住院病例、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等”,集中体现了检验报告单的客观性、严肃性,检验报告单可作为法律依据特征的重要性。所以一份检验报告单是检验科的最终产品。我院从2001年开始推行ISO9001标准化管理体系,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贯彻,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接轨ISO9001标准制度,检验科规范了检验报告单的签发及保管制度,确保检验报告质量,并在防范医疗事故中发挥重要作用。医院ISO9001标准化管理在2002年8月经中国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北认证有限公司审核认证。

    1 增强检验科全员对检验报告单质量的意识

    检验人员及医护人员思想素质提高是检验质量的保证,抓思想教育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是关键,要求检验人员在工作中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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