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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原发癌、复发癌及转移癌?
http://www.100md.com 2005年5月19日 健康人
     原发癌是原来正常组织和器官的正常细胞,在各种内外致癌因素的长期作用下,逐渐转变为癌细胞,进而形成癌细胞团块,即“原发癌”,或称“原发性恶性肿瘤”。

    原发癌占临床恶性肿瘤的主要部分,人体除指(趾)甲和毛发外,几乎各个部位,所有器官和组织都可以发生原发癌。复发癌是指原发癌经治疗消退后,在原发癌所在的器官上又长出新的癌瘤,所长出的新癌瘤称为复发癌。癌症复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原发癌治疗不彻底。如手术未切除干净,放疗或化疗不彻底,这时表面上癌肿消失,但还残存有一些癌细胞,这些残存的癌细胞在一定内外诱因作用下可引起癌症的复发。

    转移癌是癌细胞从原发部位侵入血管、淋巴管或体腔,随血液或体液运动,并在远隔部位或器官形成与原发癌同样类型的癌症。转移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发生部位必须是原发癌的远隔部位;二是癌症的性质必须和原发癌相同。只有恶性肿瘤才可发生转移,转移促使恶性肿瘤的扩散,对机休造成更大、更广泛的危害,同时也给癌症治疗带来很大困难。癌症的广泛转移,往往就是晚期癌症不能手术根治的主要原因。由于癌症容易发生转移,所以有时转移癌先被发现,而后才找出原发癌,如颈部淋巴结肿大小有时是鼻咽癌病人首先发现的临床症状,经进一步检查才发现是鼻咽癌。,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