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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党政领导班子大力整顿行风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衣晓峰 冯凯 靳万庆
     本报讯(记者衣晓峰 冯凯 靳万庆)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党政领导班子,日前郑重召集药品供应商和医药代表来院座谈。有38家药品供应商当场向医院作出承诺,并签订了“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坚决杜绝药品回扣行为”的协议书。

    与此同时,该院行风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黑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本院严格禁止和严厉处罚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部分条款。

    其中,《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行医资格,开除公职: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收受或索要服务对象及其家属钱物行为的;二是违规与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和医药代表联系,在院内推销其药品并收取提成费,收受药品经销企业给予的钱物及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三是医疗卫生人员利用药品采购或在药商推销药品过程中,以促销费、咨询费和宣传费等名义收取企业给予的好处费、回扣等。

    第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5~10倍罚款,以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一是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乱收费,致使患者蒙受经济损失的;二是故意隐瞒、欺骗和误导患者,过度服务及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或做不必要检查、滥用药等行为的;三是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低,由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

    该院要求坚决执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惩处要与违规责任人工资、奖金、岗位、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等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同时,今后重要岗位须实行轮岗制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