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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闽赣皖毗邻四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区域协作要做到“三优先”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3日 《中国医药报》2005.06.23
     本报福建讯 记者吴月树 通讯员黄平报道 近日,浙江衢州、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安徽黄山等四个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表相聚在一起,召开浙闽赣皖毗邻四市药品监管协作2005年年会,协调解决在区域合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各地200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共商浙闽赣皖毗邻四市药品监管区域协作发展大计。5uj, http://www.100md.com

    去年4月,四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本着“自愿参与、履行义务、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原则,签订了浙闽赣皖毗邻四市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协议书。通过建立这一平台,以监管信息互通互报、监管资源互用互享、监管人员互动互利为主要形式,探索药械监管的有效形式及协同打击区域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药品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协作区域药品监管工作共同进步。一年来,协作区初步实现了信息共享,并在案件协查上实现突破。协作各方协助查处涉药违法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人员互动交流达100多人(次),信息共享达500多条(次),协作机制的作用初步显现。5uj, http://www.100md.com

    为长期坚持这种协作机制,四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共识,表示在今后区域协作中要努力做到“三优先”:一是在信息资源上优先共享。协作区各方在继续做好药品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简报相互交换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到打假办案信息优先共享,结合职能促发展信息优先共享。二是在协查案件上优先安排。对于协作区域内要求协助查办的执法案件,协作区各方要在人员、经费、车辆上重点保障,优先安排。三是在各项审批上优先服务。对于协作区域内申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协作区各方要积极主动、优先服务。(吴月树;黄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