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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快推进“医改”步伐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6日 e民医药网
     医院分类后我们应该到哪里去看病?“医改”后看病费用是否会提高?这些与老百姓休戚相关的问题现在有了明确的答案———浙江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浙江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推进。

    与全国“医改”《指导意见》相比,浙江省此次出台的《意见》在扩大医疗机构营运自主权、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及规范财政对卫生事业的补助等方面改革的步伐更大,文件中出现了首席医生负责制、医生职业自由制度、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年薪制等新名词。

    已经传闻多时的医院“分家”到今年6月底就会“水落石出”,浙江省380多家县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在城镇中的私立医疗机构都将实行分类管理。这一举措使老百姓看病有了更多选择,每个人可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到营利性医疗机构。而无论在哪家医院就诊,都可以选择医生。文件明确规定,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分类管理后,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浙江省医疗服务体系中仍占主体和主导地位,老百姓不用担心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后看不起病。

    “看病贵”一直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贵”主要是贵在药品的虚高价格。浙江省将通过实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补助、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一系列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使药价趋向合理。《意见》规定,今后浙江省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要不低于当地当年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有所提高,有条件的市县要逐步达到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的5%以上,逐步健全医院补偿机制。近期,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将对1600多项手术收费进行调整,并降低部分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收费标准,老百姓在医院里花钱更合理。

    到大医院排长队看感冒是大部分老百姓都曾有过的不愉快经历,“医改”后符合条件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被列为“医保”定点机构,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之间也将建立起双向转诊制度。以后,感冒等小病就可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得到诊治,看病将会更方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