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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落实追究谁 谁不作为查处谁——长治市启动食品安全监察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6.30
     本报山西讯 如何保障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到位,切实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近日,长治市从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入手,建立起了纪检、监察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察机制,为食品综合监管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长治市食品安全监察机制旨在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不协调、不尽责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行为,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到位,形成监管合力。根据该项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责任追究的对象为:全市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食品监督管理人员在实施市场准入过程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监管收费过程中以及在实施打假维权过程中的种种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方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停职;给予行政处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这一机制的构建,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软”协调为“硬”约束,为建立统一、高效、快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供了制度和纪律保证,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肯定。

    (李显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