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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82502
怎样理解——“剂量”“常用量”“极量”“致死量”
http://www.100md.com 《首都医药》 1999年第2期
首都医药 1999 0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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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不同用量会起到不同的效果,所谓用量就是“剂量”,即用药的份量。剂量太小,达不到体内的有效浓度,起不到治疗作用,这种小剂量就称为“无效量”。当剂量增加到出现最佳治疗作用时,这个剂量就叫做治疗量,即“常用量”,也就是通常治病时所需要的份量。在常用量的基础上再增加剂量,直加至即将出现中毒反应为止,这个量就称为“最大治疗量”,也就是“极量”。用药超过极量时,就会引起中毒,这就是“中毒量”,在中毒量的基础上再加大剂量,就会引起死亡,此剂量即称之为“致死量”。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