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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业药师的现状及对修订后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几点建议
http://www.100md.com 《首都医药》 2000年第3期
王在震 王新生 王在震(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王新生(潍坊昌邑市人民医院) 首都医药 2000 0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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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我国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内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我国 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执业药师资格,在医药生产、经 营过程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保证了药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用 药安全有效。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1994年制定的《执业药师资 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的取得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扩大到药品使用单位即医疗 卫生单位,这一新的规定实现了全国医药行业中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有 利于我国药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执业药师的现状

目前,我国药师系列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职务带 有学术技术职务性质,是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岗位。执业资格是经国家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的资格,是岗位的必备条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医院药师除了应具备学术技术职务以外 ,还应具备上岗的职务——执业药师资格。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任重而道远。由于我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仅4 年的时间,经验少,起步晚,人员的知识结构、学历水准参差不齐,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对 资格考试的认识程度有一定的偏差,故取得资格的人员数偏少。据统计,目前,我国从事药 学工作的有24万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仅有8.8万人,我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 来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的有6000多人,已登记注册的有5931人。在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每1000 人左右就有1名注册执业药师,我国与之相比,差距巨大。受医药、卫生管理体制等诸多因 素的影响,我国医药院校培养的医药专业人才大多流向卫生医疗机构。在医药行业中,流通 领域内的医药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非常突出,注册执业药师的数量少之又少。
对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重视不够,缺乏约束力。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属 于新生事物,在医药行业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
在现行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对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的规定和对企业的相关要 求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在量化指标上缺乏明确的界定,执业药师难以行使应有的权力,发挥 应有的作用。导致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与不配备一个样,职工具备资格与不具备资格一个样, 使企业和职工都缺乏应有的热情和决心,进而影响了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

建 议

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在国际上已实施多年了, 但我国老百姓甚至一些医药专业人员对它还较陌生。如今,许多人只知道有药师,而不知道 有执业药师或者是将二者混淆。因此要在医药行业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执业药师的活动。
出台《药师法》,以法律的形式制定执业药师制度。参照国际上和 我 国其它行业实施资格准入的经验。将配备执业药师列入《药品管理法》的同时,制定颁布《 药师法》,明确规定执业药师的培训、考试、注册办法。根据我国医药专业人员的现存情况 ,制定相应的政策。
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具体的激励措施,营造实施执业药师资格 制度的积极氛围。如对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给予岗位津贴,对职工参加考试培训在时间和经 费上大力支持,为职工在学习上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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