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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保存三原则:密闭·低温·避光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371期
     各种药物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期限的药物会失去疗效,甚至变成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不能再用。但如果药物保存不善,虽然在有效期内也会失效、变质,故药物的保存非常重要。

    不同药物的保存方法不同,但亦有共同原则,那就是密闭、低温、避光保存。

    密闭不仅可以避免药物因吸潮而变质(如胶丸、胶囊等吸潮后易崩解),也可以避免药物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或氧气发生反应而变质(如氨茶碱、水杨酸钠、巴比妥钠等与二氧化碳发生反应,鱼肝油则可以氧化变质),还可以防止药物因挥发和风化而失效(如薄荷油、各种香精、酒精、碘制剂易挥发,而硫酸亚铁、阿托品等则易风化)。密闭保存要求将药物用干燥玻璃瓶装好后用橡皮塞盖紧或蜡封,开启后要随时盖紧,及时将药物使用完;对于用气泡眼包装的药品则需要保护好外面的铝箔,以免破损。

    低温不仅可以避免胰岛素、乙肝疫苗、丙种球蛋白等生物制品类药物因受热而变质,也可以避免甘油栓等药物受热变形,还可以避免乙醚、无水酒精等药物受热挥发甚至爆炸。低温一般是指4℃左右。

    避光可以避免硝酸银、硝普钠等药物见光分解,避光保存要求将药物放在有色瓶内或能够避光的纸盒或容器内,或瓶外用黑色的纸或布包扎。需避光的药物一般在出厂时都具有这些避光措施,病人和家属注意的是不要随便更换包装或撕毁外面的包装纸。

    大多数药物按上述方法保存都可以保证疗效,有些须特殊保存的药物,则须按说明书做特殊处理。此外,药物还需要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以免孩子误服而中毒。, 百拇医药(胡 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