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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人能否怀孕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2日 新华网
     得了肾脏病的人能否怀孕?许多人,特别是病人及其丈夫对此问题十分关心。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正常妊娠时的肾脏谈起。

    怀孕以后,肾脏的负担增加,人体肾脏体积相应略为增大,流经肾脏的血流量和肾小球滤过率也比平时增加30%以上。另外,怀孕后由于孕激素分泌增加,从而使得肾盏和输尿管扩张,容易发生尿路感染。此外,怀孕后体内激素也增加了,导致体内水、钠潴留,人的体重平均增加十公斤以上。除了以上正常的生理变化外,有时也可产生一些异常的生理变化。有些孕妇在妊娠24周后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它的主要表现为浮肿、高血压和蛋白尿。

    从病理生理角度来看,其基本的病变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和血液的浓缩,但病变的主要部位还是在肾脏。孕妇在妊娠和产褥期易患肾盂肾炎,极少数人在妊娠期和产后可发生原因不明的急性肾功能衰竭。不难看出,妊娠与肾脏的关系颇为密切,其中很多问题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如果在患肾疾病的情况下妊娠,则情况更为复杂。据目前所知,肾脏病人怀孕后,体内血液和免疫系统的变化,有时确可加重肾脏损害,流产、早产、死胎和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率也比较高。这么说来,得了肾脏就不可以怀孕了吗?肾脏病人能正常怀孕至分娩的也不在少数,然而也不是所有的肾脏病人都可怀孕,由于不适宜的妊娠,使肾功能迅速恶化,以致发生不幸的后果,这也并不少见。那么肾脏病人怎样才适宜妊娠呢?关键是要看患了什么样的肾脏病,是否伴有高血压以及肾功能减退的程度。

    急性肾炎病人,在活动期受孕容易流产、早产,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率也可增加。而且不利于肾炎的治疗。一般认为,在肾炎治愈、尿液检查正常三年后妊娠为宜,此时妊娠并发症不会增加。

    慢性肾炎的病情轻重不一,肾功能正常的轻型病人妊娠过程大多顺利。而病情较重,肾病变活动进展的病如伴有血尿、高血压及肾功能减退者,则应避孕。

    慢性肾盂肾炎病人,怀孕后几乎都可使原病复发或病情加重,妊娠六个月后更为明显,因此慢性肾盂肾炎患者受孕前应作彻底治疗。

    狼疮性肾炎病人怀孕后,医学界大多认为可导致肾炎复发或使病情加剧:流产、早产、死胎的发生率也增多。一旦怀孕经医生检查,若允许继续妊娠,也应在医生指导下加大皮质激素的应用剂量。

    肾结石病人怀孕后,对病情无不良影响,怀孕后肾盂、输尿管的扩张反而有利于结石排出。

    总之,任何一种肾脏病,若病人已出现高血压或氮质血症,一般不宜妊娠。允许妊娠的肾脏病人,怀孕后必须密切观察血压和肾功能变化,一旦出现明显的高血压和肾功能不良,应尽早中止妊娠,以免导致不幸后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