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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理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7.14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其中第六项是“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那么,如何理解“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含义呢?

    现行的药品标准主要是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和国家食品药品喽焦芾砭种贫ǖ摹豆乙┢繁曜肌贰⑽郎恳┢繁曜迹ㄒ韵?br>简称《局标》)。在《药典》和《局标》中,在每一个药品项下,一般规定有【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规格】、【储藏】等项目。

    在药品标准规定的项目中,【鉴别】不符合规定、中成药未按【处方】品种配料生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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