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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监测:企业苦觅着陆点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7.19
     7月14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安全监管司委托,SFDA药品评价中心与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在西安召开“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研讨会”,以推动我国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国对于药品安全的监管,已开始从“上游”研发及上市前的临床试验阶段向“下游”使用阶段延伸。

    ■主体迷失的主客观缘由

    “近年来,我国药物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有较大进展,组织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报告数量连续四年以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尤其是去年达到了7万份。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来自生产企业的报告数量太少,尚不足总数的2%。”SFDA药品评价中心、国家ADR监测中心副主任曹立亚的这番话表达出其对本土企业 ADR监测工作滞后的深深忧虑。

    在采访中,不少企业表示,虽然基本上都遵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设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ADR监测及报告工作,但该项工作做得相当被动。某企业研发负责人竟表示:市场反映有不良反应我们就报告,没有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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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DA安监司药品评价处处长颜敏表示:“目前,企业ADR监测工作做得远远不够。突出表现为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且两者互为因果。”很多企业(包括公众)对ADR的认识存在两个极端:要么认为是疾病或个体原因造成的,对不良反应信息置之不理;要么以为是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不当引起的,从而过分恐惧。

    有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对于ADR监测及报告之所以不够积极,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前者除了颜敏所说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外,企业最大的担心是害怕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意义认识不清楚,容易把药品不良反应误解为药品质量有问题,由此影响产品的销售。SFDA药品评价中心顾问孙忠实教授分析指出:“毕竟国内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小,有些企业怕产品卖不出去,就有意无意地回避ADR监测和报告工作。”而客观原因似乎比较多。神威药业一位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化学药来说,由于国内产品大都是仿制药,在国外已做过大量临床试验,且有一定的临床应用历史,不良反应在有关文献资料中都有报道,再发生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的现象较少;而传统中药已有几千年的应用历史,不良反应的发生多与脱离中医理论施治有关。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合理用药,传统中药不良反应很少或基本没有发生。扬子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孙雨分析认为,企业报告率低的客观原因有三:一是一些企业虽然重视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产品监控,但渠道不畅,如存在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报告、在企业内部不知应归口哪个部门等等通路瓶颈;二是培训不到位,企业内部沟通不顺畅,不能从认识上适应跨度较大的ADR报告过程;三是担心后续工作不能及时跟上而省略前面的监测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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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生产企业对于ADR监测的“认识不足”亦有难言之隐:首先是投入经费欠缺,其次是专业技术能力不足。

    ■履行责任降低风险

    曹立亚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仅仅是政府和ADR监测机构要做的事情,更是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制药企业的首要责任。企业必须对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孙忠实则指出:“制药行业本身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所谓高风险,表现之一就是药品具有不良反应。企业必须认识到,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而要化解这一风险,就必须重视ADR监测工作。”

    颜敏强调:“作为不良反应的第一责任人,生产企业必须对公众健康负起相应的责任。关注不良反应监测也是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更好地发挥优势。将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告知患者,不但能保护公众安全,同时也能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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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这方面,跨国制药企业的经验值得关注。曹立亚表示,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在其产品上市时就会提供充分的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以证明该产品相对安全。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则尽量通过说明书告知等有效方式提醒医生、药师和患者。在产品上市后,这些公司仍然会不断地做ADR监测和临床再评价,以便发现新的不良反应时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据一位在某跨国公司任职的人士介绍,大多数跨国企业总部都设有专门负责ADR监测的部门,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ADR监测体系。专职人员对产品在全球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收集、分析、评价,根据不同结果做出不同处理。如修改说明书,对剂量、适应证等进行调整,或增加安全提示。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把可能热销的产品撤市(如去年美国默克公司召回“万络”)。当地药政部门则能迅速得到该产品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并据此关注同类产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进一步管理决策的依据。在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中,产品不良反应知识是医药代表的必修课,以加强一线员工的ADR监测、报告意识,保证渠道畅通,使信息及时、快速反馈,以减少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子公司亦有专人负责ADR监测报告工作,他们把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分别报告总部和当地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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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DA药品评价中心、国家ADR监测中心副主任张承绪表示:“在发达国家,通常是企业追着医生做ADR,定期跟踪临床使用,督促医生注意不良反应。在国外,如果发现说明书没有注明的严重不良反应,企业会赔得很惨。相反,如果说明书上有明示,企业则可免责。”

    孙忠实也表示:“像跨国公司那样,在企业内部建起完善的ADR监测制度非常有必要。针对官方的某些管理措施,企业可以拿出数据支持自己的产品。当雅培公司的减肥药罗美婷因不良反应被FDA要求撤市时,该公司就拿出了自己监测的数据说话,最终保住了这一产品。”

    ■是硬着陆还是软着陆

    尽管国内生产企业ADR报告数不及总数2%的比例令人尴尬,企业对于ADR监测工作的认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但令人欣慰的是,不少本土企业已开始ADR监测行动。如目前扬子江药业已在其医学部建起了一套系统的ADR监测报告操作规程(SOP),同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另外,该公司还准备在医疗机构设立相应的风险金,以备医院处理ADR伤害、产品质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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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要完全担负起我国ADR监测的重任,尚需企业、社会、政府各方努力,共同改变目前的尴尬局面。孙雨坦言:“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全行业不断努力,严格自律,勤修内功,自觉主动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共同做好ADR监测工作。毕竟,药品不良反应针对的常常是一类品种,而非一个品牌。”而颜敏也强调,在ADR监测工作方面,企业应当变法规要求为企业自主行为,“自觉主动做才会有效果”。

    社会公众认识不足及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做ADR监测的积极性。尽管“万络”的主动召回被业内普遍认为是企业对公众健康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但我国老百姓似乎不太买账,公众包括部分媒体对于不良反应的认识仍有较大误区。正如孙忠实所说,我国ADR监测工作的好转有赖于两个认识的转变——企业承担责任的意识和公众分担风险的意识。老百姓需要明白的是,药能治病,亦能致命。他说:“什么时候公众像接受手术签字一样能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那么,ADR监测工作就好做了。”

    此外,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也加剧了人们对不良反应的疑惧。在媒体有意无意的炒作中,不但国内企业不愿谈药品不良反应,连跨国企业也对此噤若寒蝉。尤其是默克公司召回“万络”及今年4月FDA发布关于非甾体类消炎药警告时,部分媒体纷纷质疑相关企业及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大有草木皆兵之势。不少企业因此讳言药品不良反应,以免成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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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企业更为关心的还有相关配套法规的问题。孙忠实表示:“在美国,患者服药后如果出现说明书中没有标明的不良反应引起的伤害,企业赔偿支出会很大。但若在说明书中已标明的话,则可免于刑事责任。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ADR报告不作为诉讼依据,这虽然使企业少了份担心,但也容易令其失去ADR监测积极性,从而放松跟踪管理,不利于减少ADR的重复发生频率。”

    另外,建立相应的伤害补偿机制也能促进企业进行ADR监测的积极性。颜敏介绍说:“目前,日本对于不良反应具有较为科学和完善的补偿机制,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的道义上的补偿,一般由各个企业从销售额中提出1%~2%作为基金,一旦发生

    ADR伤害,就从基金中给患者以补偿。企业可因此省去很多诉讼麻烦,不少企业都愿意参保。”据悉,目前SFDA在着手建立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的召回淘汰制度的同时,正调研各国的ADR救济机制,拟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建议建立有关ADR伤害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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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报记者 姜恒

    相关链接: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所谓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这些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会不同程度地损伤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药品不良反应系全球性问题。据国外有关资料显示,因药品不良反应住院者为2.9%~5.1%;住院病人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20%,最高达28%。根据

    20世纪90年代统计资料显示,国内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5000万例病人中,250万例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住院病人致死性不良反应为19万例,占住院病人的0.38%。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很多国家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反馈药品安全信息的有效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提示药品生产企业、医务工作者及公众注意某些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问题。按照国际惯例,药品的不良反应必须是发生在一定数量的基础人群身上后,才能研究确定。尤其是罕见的不良反应,必须有一定量的积累,才能判断该反应是否由药物中的某些成分导致,并采取发布通告、修改说明书、寻找替代品、将非处方药改为处方药等措施,规避风险,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晓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