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828534
"药品不良反应"存在三大误区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1日 《健康时报》 2005.07.21
     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导致有害反应,医学上把这类有害反应称为“药品不良反应”。据市场报报道,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主任唐尧说,当前,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甚至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同起来。

    专家解释:药品不良反应是建立在药品质量合格、诊断正确、治疗方案合理的基础上的,是由于药品自身问题造成的有害反应,所以药品不良反应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误区二:治疗药品可以凭经验判断购买,在药店里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专家解释:药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药品的使用与疾病的诊断、适用症状和人群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目前,国家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两类,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则可以自行购买和使用。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时,应仔细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

    误区三:中药和滋补品的不良反应很少。很多人喜欢服用中药或滋补品。

    专家解释: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症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同样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滋补品也应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切忌滥用。即使在正常用量用法下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人参可能引起皮疹、咽喉刺激感、兴奋、失眠、血压变化等。而一些人在服用滋补品的同时,还在服用其他药品,药品和滋补品之间产生的不良作用也应引起重视。, http://www.100md.com(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