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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导致患者死亡或残疾是否不属于医疗事故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5年第28期
     [案例] 一患者炒菜时,不慎将菜油溅到面部,立即在其丈夫的陪伴下赶赴社区医院就诊。恰逢周末,患者的丈夫找不到值班医师,只找到了1位护士。护士说问题不大,下午再来吧。患者无奈回家,下午被烫伤的面部出现刺痒感,在红斑上出现水疱。患者又赶到社区医院,值班医师随手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注射器,用针头将水疱挑破,并开了很多口服抗生素,并未作其他外科处置。次日,患者面部发热,挑破的部位流出黄色恶臭分泌物。患者连续服用抗生素但始终不见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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