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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这种选择"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8日 《健康时报》 2005.07.28
     你得知自己已经感染艾滋病毒,那么在“个人权利、爱人、性”这三个里面,你只能选择一个,你选择什么?

    在清华大学举办的“艾滋病与媒体报道培训班”上,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向参加培训的媒体记者、政府官员、医护人员、学者和艾滋病毒感染者提出了上述问题。要求被分成8个小组的学员做出各组的选择。

    学员经过激烈的内部讨论,有2个小组选择“爱人”,其余6个小组都选择了“个人权利”。

    艾滋病毒感染者小明(化名)说,我们之所以选择个人权利是因为感染艾滋病毒后,最深的感受是我们的许多基本权利都丧失了,如工作的权利、就医的权利、不遭受歧视的权利。

    这时,参加培训讲座的美国CDC驻华代表、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叶雷说:“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的选择是:我拒绝这种选择!请问,我感染艾滋病毒后,为什么要为了得到自己其他基本的个人权利,就要主动放弃爱的权利和性的权利呢?”

    “这个问题是一个陷阱。”艾滋病毒感染者东子(化名)说,“但很说明问题。当前,在艾滋病的防治工作中,最大的障碍是恐惧和歧视。这种恐惧和歧视不但来自健康人群也来自艾滋病毒感染者本人。我们有时候自觉不自觉的也把自己放到被歧视的地位。是呀,为什么我们要选择放弃爱人和性呢?”

    培训班上,美国新闻基金会主席包勃·麦尔斯强调指出:性行为、吸毒不能感染艾滋病毒,而只有不安全的性行为和吸毒行为会造成艾滋病毒的传播,艾滋病不是道德病,它是一种可以预防的、目前还不能治愈的传染病。当前,防治艾滋病最好的疫苗就是科学、有效地宣传。, 百拇医药(赵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