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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健康证明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7.30
     2005年6月7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宝山分局3名食品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对一家酒店进行检查,当检查至该酒店的熟食专间(冷菜间)时,执法人员要求两名正在从事熟食加工的从业人员出示健康证明。二人先是说健康证明已经交给酒店统一存放,当执法人员要求酒店提供时,其又说好像放在宿舍了,前后言语矛盾值得怀疑。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执法人员加强了对二人的询问。没想到其中一人竟然问:“你们就知道查我们的健康证明。你们在酒店的厨房、餐厅、熟食间到处乱走,难道你们就有健康证明吗?”这一问,让执法人员不知如何应对。

    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健康证明?笔者通过对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没有发现对其有任何规定。《药品管理法》中也只是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食品卫生法》中也只是规定了食品监督执法人员有监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职责。同时,还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而对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健康证明都没有规定。在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之所以要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出要求,是由于食品药品行业的特殊性。如果直接接触食品药品的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药品的疾病,所生产出来的食品药品一旦流向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必须对其健康状况进行严格要求。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虽然不一定会时时接触食品药品,但是其执法对象、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的健康问题。法律法规赋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检查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权力。在生产加工场所,如果执法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药品的疾病,同样会造成很大危害。

    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执法人员的神圣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放心饮食、安全用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应该做好健康状况的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再去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 张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