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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农村动物检疫警钟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1
     发生在四川资阳、内江的“怪病”引起了广泛关注。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发病者大多接触过死亡病猪或食用过死猪肉。卫生部、农业部发出通告说,这些“怪病”患者是感染了猪链球菌所致。也就是说,病死猪是致病之源。

    病死猪是致病之源,非常直接地反映出农村动物检疫工作不力的事实。试想,如果皇撬酵缆以祝绻┐宓募煲咧贫冉∪绻煲撸绻┟裼邢嘤?br>的防疫意识,这些死猪肉不会到农民的餐桌上,“怪病”也就不会发生得么广泛。

    由于传统生活方式与生活所需,我国农村家庭普遍饲养畜禽。但因为相关防疫意识与知识贫乏,许多农民不知道家畜对人体健康可能带来的损害,因而农民们在收入水准得以提高的同时,健康安全的隐患也一同埋下。但是,如果各地基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农村家畜检疫、防疫工作,健康风险是可以得到有效防范的。

    具体而言,乡镇畜牧防疫站应对各村畜禽饲养的数量与分布情况了如指掌,并经常进村开展防疫检查工作。建立村级检疫员队伍,规定村级检疫员不在场时禁宰家畜。建立屠工备案管理制度,屠工宰杀家畜必须先行申报,经检疫后方可宰杀,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比如被取消屠工资格等等)。除此而外的诸多辅助工作也不可或缺。比如,在农村大力宣传畜禽检疫防疫知识,帮助农民树立防疫防病意识;各省市自治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基础上,建立规范农村自宰自食动物行为的地方法规,将农村自宰自食动物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实际上,农村是各种食品的生产源头,本应成为检验检疫的重点区域,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反而成了薄弱环节。这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其实不单是猪链球菌感染,像禽流感这样的高传染性疾病要能得到防范,加强农村家畜检疫、防疫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途径。此次资阳、内江地区出现的“怪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农村检疫工作的警钟,提出了建构严密的农村动物检疫制度的紧迫性。各地政府均应从为农民及其他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完善农村动物检疫制度谋匾杂肷羁桃庖濉?br> 文/魏文彪,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