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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涉药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6
     对于涉药刑事犯罪,《药品管理法》仅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原则性罚则。因此,在具体执法中,当事人的行为既触犯《药品管理法》,同时又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时,执法人员在认定其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方面就很难把握。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相关法律规定,对涉药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做一分析。

    ■涉药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区别

    涉药违法行为是指行政相对人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刑事犯罪则是指行政相对人不但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而且其违法程度已构成了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涉药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般不大,情节较轻,涉及面小,涉及金额不多,且没有出现严重损害后果;而刑事犯罪则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涉及面广,涉及金额大或出现了严重的损害后果。

    处理的主体和依据不同。涉药违法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刑事犯罪则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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