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营销.药店
编号:11287225
近500种OTC定价权下放地方,利于连锁药店降低采购成本,但——零售终端药价仍将保持稳定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8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药品定价目录,将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的价格管理权限完全下放到地方。换句话说,从8月1日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开始拥有近500种OTC的定价权。

    据了解,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管理的ぷ髁?br>十分巨大,把相对简单、不涉及太多专利的OTC品种下放到省级管理,是对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合理分工。“我们做了很长时间的调研,才决定把非处方药的定价权下放。这样有利于OTC市场公开竞争,从而抑制药品价格虚高。”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

    然而,就在一个多月前,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还曾与会员单位同仁堂、哈药总厂等,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提交《关于改变非处方药价格管理权限问题的紧急报告》,希望发改委能够对“OTC定价权下放”的新方案重新考虑并暂缓执行。

    对于同仁堂、哈药总厂等非处方药占据自有品种大部分比例的企业来说,最为担心的还是“窜货”现象增多。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秘书长王伟表示,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到地方,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同一药品的各地方最高零售价出现差异。这可能造成企业各地区窜货现象增加,不利于企业经营。再者,企业如果每个品种必须分别到各省市去申请定价,也会导致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的增加。
, 百拇医药
    那么,“窜货”是否真的会愈演愈烈呢?业内普遍认为,关键是看OTC定价权下放到地方后,同一药品的各地最高零售价会有多大的差距,差距越大,“窜货”就越不可避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士认为,这一“新政”可能导致一些有相同品种的地方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进而造成“人为”的区域差价过大。不过,相反的观点却认为,对于品牌药来说,各地定价肯定会达成一个共识。没有品牌的药品也会参考其成分和剂量,因此各地间的差异不会很大。而且,“生产企业也可以通过保持出厂价的一致及控制进销差价率的统一,尽量减少窜货现象的发生。”中信证券研究员姚杰说。

    尽管对于“最高零售价差距是窕崂蟆钡奈侍猓⒚挥卸郏还梢钥?br>定的是,对于药店,尤其是跨省经营的连锁药店来说,“窜货”有助其降低采购成本。

    重庆全发药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在药品零售终端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各省定价不一,各地经销商和厂商的报价差异就会更大。作为连锁药店,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盈利率,自然就会选择定价比较低的城市作为集中采购的“据点”。“对于平价药店而言,新政策将是一件好事。”湖南老百姓大药房全国管理机构执行总裁石展说。她表示,“实际上,尽管以前OTC最高零售价由国家统一制定发布,但因为有区域垄断,各地的价格差异还是很明显。而随着信息沟通越来越快捷以及物流成本的降低,在定价比较低的城市进行集中采购也变得越来越容易。”

    其实,除了认为“窜货”现象会加剧外,药店的经营者们还有另一个一致的结论——“OTC定价权下放”不会对药品的终端零售价格有太多影响。“现在药品零售终端竞争非常激烈,零售价格几乎都在最高零售价以下,就算各省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不一样,也不会影响药店的正常销售。”广东金康药业连锁总经理郑浩涛如是说。

    文/许鹏,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