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常识 > 服用中药 > 信息
编号:10799913
不宜煎煮的中药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8
     一般说来,中药大多是先煎后服。而实际上,有许多中药经煎煮后有效成分会被破坏,使药效丧失。药店营业员发现顾客调配的处方中有下列药品时,一定要多解释几句,这些药是不宜煎煮的。

    贵重药:三七、鹿茸、紫河车、蛤蚧、冬虫夏草等均含皂甙、蛋白质、脂肪、激素等成分,由于皂甙化学结构比较复杂,蛋白质不稳定等,煎煮时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影响疗效。为保存其有效成分,这些药物应该研末冲服。

    芳香药:麝香、冰片、樟脑、苏合香、安息香等均含有在常温下极易挥发的有效成分,一旦被煎煮,药效几乎全失,故不宜入煎剂而宜于外用。

    消食药:谷芽、麦芽、鸡内金等主要有效成分是其中所含的活性物质,如谷芽中的淀粉酶、转化糖酶、蛋白质分解酶等,这些物质不耐高温,若煎煮会使酶的活性降低而影响疗效。谷芽煎煮后的消化淀粉酶效力仅为其干粉的5%;麦芽煎煮后的消化淀粉酶效力约为干粉的1/3;而鸡内金中的胃激素能促进胃腺分泌,但易受高热破坏。所以,这些药物宜用生品或微炒后研末冲服为佳。

    驱虫药:雷丸驱虫的主要成分是雷丸素,当加热至70℃时,雷丸素便会失去活性。因而用雷丸驱虫时必须冲服。

    胶、糖类药:阿胶、龟板胶等大多是高分子物质,若与其他药物共煎,既易粘锅烧焦,又易黏糊,所以这类药适宜溶入药汤后服用。

    文/钱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