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健康新闻
编号:10703981
84家医疗机构涉嫌广告违法 责令停止发布 图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0日 北京青年报
 
84家医疗机构涉嫌广告违法 责令停止发布 图

     ■摄影/史静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通报对医疗服务类广告的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截至今年7月份,工商部门共发现84家医疗机构,在平面、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发布了违法广告。记者发现,涉嫌违法的医疗机构名单中,北京新兴医院、前海医院等在多家媒体上经常出现的医疗机构都名列其中。其中,首都儿科研究所因为广告审查批号过期也上了这份黑名单。此外,32家平面媒体违法医疗广告的代理公司也被曝光。工商部门表示,对其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任保利昨天分析,广告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广告内容未经审批。如某些医疗机构所做的“流产”、“包皮包茎”、“性功能障碍”等中医类广告,未获得批准。

    2.广告内容超出审批范围,如某医院只被批准“中医治疗前列腺炎”,广告中宣传“中医治疗男科、妇科疾病”。

    3.出现保证或隐含保证治愈率的广告内容,如出现“根治”、“签约治疗”、“随治随走”、“一针见效”等用语。

    4.广告中利用医生、患者、权威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对以上广告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问题,工商部门正在查处中。任保利表示,各有关媒体应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

    ■相关新闻

    医疗服务广告违法率最高

    工商部门分析医疗广告违法五大特点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通报了今年前7个月全市医疗服务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各主要媒体医疗服务类广告44078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995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4.53%。医疗服务行业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约是本市各行业综合水平的9倍。

    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任保利表示,自去年开始,本市医疗广告违法呈现五大特点:

    (1)广告用语超范围或不规范,医疗广告中使用大量非医疗用语进行夸张和渲染。

    (2)广告中出现医生、患者、医疗机构的形象,并以其名义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

    (3)广告中绝对化语言和保证或隐含保证治愈的用语较多,给患者和消费者造成误导。

    (4)使用他人的医疗广告审查批号或虚构医疗广告审查批号发布医疗广告,还有广告审查证明过期后仍在继续使用。

    (5)某些医疗机构规避法律,变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情况。部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广告审查批号发布该医院自行研制的药品广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