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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病变切除子宫无须“殃及”卵巢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5年第30期
良性病变切除子宫无须“殃及”卵巢

     本报讯 对于因良性病变而接受子宫切除术的妇女, 医师通常向病人建议同期行预防性卵巢摘除术。美国的研究人员在8月期的Obstet Gynecol 上发表论文指出, 绝大多数接受子宫切除术的病人都应保留卵巢。

    美国加州大学David Geffen医学院Parker等研究人员收集了现已发表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纳入接受子宫切除术并行或未行卵巢摘除的妇女, 其患卵巢癌、冠心病、髋骨骨折、乳腺癌和卒中的绝对和相对危险的数据。研究者开发了一种模型,根据卵巢摘除或不摘除相关的多种疾病死亡危险的最佳证据,来预测有卵巢癌一般危险的妇女,要最大程度提高生存率应采取的最佳策略。

    研究者对纳入研究的40~ 80岁妇女,每5岁分为一个年龄组,对卵巢保留或摘除、使用或不使用雌激素治疗4种治疗策略进行比较。转归指标是80岁时生存病人的比例。

    研究结果显示,对于因良性病变而接受子宫切除术的病人,卵巢保留到65岁,对长期生存有益处。在55岁前摘除卵巢的妇女,80岁时的死亡率增加8.58%,在59岁前摘除卵巢的病人死亡率增加3.92%。保留卵巢到75岁仍有益处,但益处会随年龄增长逐渐降低,若75岁行卵巢摘除,其死亡率增加不到1%。(Obstet Gynecol 2005,106:219)

    研究者认为,对于卵巢癌危险水平一般的妇女,因良性病变而接受子宫切除术时,将卵巢保留到至少65岁,对长期生存有益。

    Parker医师说:“我们的研究确实显示,65岁前行卵巢摘除术可能有害,并且任何年龄段施行该手术可能都无益。” 他也强调指出,这些结果当然不适用于有卵巢癌高危因素的妇女。病人和医师在决定是否行卵巢摘除术前应权衡利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