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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09331
巨大胎儿404例分析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 2005年第5期
     近几年来,巨大儿发生率逐年上升,对其诊断和分娩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本文对我院5年间分娩的巨大胎儿404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999年1月~2004年1月我院产妇共分娩胎儿4804例,其中巨大儿404例,发生率为8.41%,孕妇年龄最小21岁,最大45岁。初产妇302例,经产妇102例。

    1.2 统计学方法 采用t检验及χ 2 检验。

    1.3 产前检查 404例巨大胎儿分娩前有宫高、腹围记录392例,宫高+腹围>140cm者201例,占51.28%;分娩前1周有B超记录胎儿双顶径及股骨长度者379例,其中双顶径+股骨长>17cm者311例,占82.06%。

    1.4 分娩方式与并发症 404例巨大胎儿中阴道分娩194例,剖宫产210例,剖宫产组与阴道分娩组相比,新生儿窒息率及产伤机会均明显减少,差异有非常显著性(P<0.01),见表1。404例巨大胎儿手术助产261例,占64.6%,与同期单胎正常体重儿3972例中手术助产993例(25.0%)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2。

    表1 巨大胎儿阴道分娩与剖宫产并发症 (略)

    表2 巨大婴儿与正常体重儿情况分析(略)

     2 讨论

    2.1 产前诊断巨大儿重要性 巨大儿发生率逐年增高,使难产发生率、新生儿窒息率、肩难产发生率增加。所以,产前正确诊断与及时处理可降低母儿并发症。

    2.2 巨大胎儿产前诊断 目前对巨大胎儿众说纷纭,因宫高腹围之和受先露高低、羊水多少、腹壁厚薄等因素影响,误差较大。通过回顾性分析发现,404例巨大胎儿中双顶径+股骨长>17cm者311例,占76.99%,较平时报道的88.46%稍低 [1] 。以双顶径+股骨长>17cm者为诊断巨大胎儿标准,对2004年601例胎儿体重进行预测,并与出生后的实际胎儿体重进行比较,结果47例巨大胎儿中双顶径+股骨长>17cm者38例,符合率80.85%。笔者认为,双顶径+股骨长>17cm作为判断巨大胎儿的一项指标简便易行,且不受先露高低、羊水多少、腹壁厚薄等因素影响,值得推广使用。

    2.3 巨大儿孕妇分娩处理 因胎儿巨大,可能会出现产程异常、阴道助产困难,使母儿并发症增加,而剖宫产可避免出现肩难产、臂丛神经损伤、锁骨骨折及会阴Ⅲ度裂伤等并发症。所以,巨大胎儿孕妇分娩方式的选择极为重要,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避免困难的阴道助产。

    参考文献

    1 时平.500例巨大胎儿分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0,16(5):296.

    (编辑乔 晓)

    作者单位:053000河北省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产科, 百拇医药(高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