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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止暴力抗法行为发生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13
     当前,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暴力抗法及打击报复行为的发生。

    一是注重谈话技巧。违法行为被发现后,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部分人想坦白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又担心处理过重,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谈话中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分清有无主观过错,宣传相关政策,让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相应的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与违法人员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在谈话中既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消除当事人的心理障碍。注重细小的环节,如给当事人倒杯水,与当事人谈谈家常等,可让当事人减轻心理压力。

    二是强化心理疏导。在宣传法律法规后,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如何处理、处理的幅度是多大,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一般是抱不信任态度的,认为处罚的高低有很大的弹性,此时就要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可告之其已处理的同类案件,进行比较,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接受处罚。

    三是坚持处罚的合理、公平性。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及由于对法律法规不懂而初犯、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强化教育,给予警告,责令整改,不能只追求经济处罚。如保健品店初次销售少量药品,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店销售几台治疗仪等,应给予教育,如再犯,从重处理。在处理同一性质的案件时,应同一幅度,体现公平原则。

    四是采取轮流谈话的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往往将报复行为指向案件主办人。在实际工作中,对难度大、较复杂的案件,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可采取与其轮流谈话的方式,使其找不到主攻方向。同时,在谈话中应刻意体现单位意志,表明是代表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而不是个人的意愿。

    五是注重谈话环境。防止暴力行为,谈话室的布置尤为重要。可在谈话室的墙壁上张贴有关案例及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以及对暴力抗法的处理案例等,增强威慑力。

    六是强化媒体宣传作用。对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同时要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案件进行曝光。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食品药品监管局 柴明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