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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大开丙类药保险拒赔愁煞人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15
     近日,张家口的王先生因工伤事故在当地某医院花去了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王先生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是一万元,当他以为自己能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金的时候,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他的医疗费用中有9000多元是丙类药品,按规定不在赔付范围内。王先生最后只结算了不足3000元的赔付金。

    据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介绍,河北省医保药品目录中规定了甲乙丙三类药品,丙类药品多为保健药品、新特药品,根据医保政策,丙类药品是不予报销的。目前,一些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也参照这一规定执行,即甲类药100%赔付,乙类药赔付90%,丙类药一分不赔。

    8月1日,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营业部,记者翻阅了该公司刚刚办理的几桩意外伤害赔付的案子后发现,丙类药品少则占到医疗费用的1/3,多的占到2/3。营业部经理任军告诉记者,现在丙类药品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一些医院大肆开丙类药品甚至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

    据介绍,丙类药大部分是医生的回扣药,其价格较常用药高出很多。据任军经理介绍,大部分投保人入院治疗期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都要告知其丙类药品不予理赔,而投保人也要与主治医生说明这一情况。但不少医生以病情需要为由仍开丙类药品,给投保人造成了很大负担。

    《燕赵都市报》2005.8.10,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