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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条例》履行麻精药品监管职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18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不但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高度重视,为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做出了制度保障。《条例》的公布是药品监督芾砉ぷ鞯囊患笫拢彩窃凇兑┢饭芾矸ā返姆煽蚣芟拢徊酵?br>善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的一件大事,更是麻精药品监管法规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条例》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麻精药品监管职责。

    麻精药品的监管是药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具体体现,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麻精药品用药需求和禁绝毒品,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麻精药品监管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条例》的公布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提供了新的契机。

    《条例》的贯彻施行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首先,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并按计划组织培训,使《条例》各项规定在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深入人心,同时做好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以进一步提高麻精药品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麻精药品的依法监管水平,为《条例》的施行奠定基础。其次,《条例》施行后,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麻精药品监管职责,结合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部署,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强化力量,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全面做好麻精药品监管的各项工作,保证医疗需求,并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为我国禁毒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本报特约评论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