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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非处方药时也应注意服用剂量和服用时间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22日 《家庭医生报》2005年第34期(总第1019期 2005.08.22)
     药品治病是根据病情和药物的特性按需要使用的,超剂量服用和长期服用不能起到康复的作用,往往还增加不良反应。非处方药也是如此,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服量应按年龄酌减,如果随意服用是会发生不良后果的。有不少药品在说明书上指出服药三天或一周后,病情未缓解应停药,并向医生咨询,以免病情发生变化,贻误治疗。(刘海泓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