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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是“禁”还是“限” ?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29
燃放烟花爆竹——是“禁”还是“限” ?

     一段时间以来,是否对燃放烟花爆竹解禁的问题成为了北京市民和媒体关注的一大热点。

    2005年7月1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北京市人大此前进行的调查表明,69.64%的市民赞成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度放开。8月14日,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针对上述草案召开了听证会。由市民报名产生的十六位听证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据了解,北京市人大将于9月份对该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关于“禁”还是“限”,无论是在听证会上还是在社会上,各方争议颇多。

    ■“禁”“限”两方的交锋

    8月14日召开的听证会的听证事项有两项:一个是上述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一款“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二是草案第十条第二款“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上述两项可以说是条例草案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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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两项内容,与会人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发言者中,赞成者的依据主要是尊重传统风俗,而反对者则主要是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出发,双方唇枪舌剑展开了激烈交锋。双方并不是简单地赞成或反对,大家在阐明基本立场的前提下,都针对草案的上述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建议。

    赞成解禁的人,理由比较单一,主要是保持传统风俗,营造节日气氛。

    听证人姜疆是一名大学生,他认为,烟花爆竹是可以把节日气氛推到最高点的最好选择。他说,近年来很多中国人喜欢过洋节,对本国的节日却越来越淡漠,其原因正是因为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淡了,春节虽然看联欢晚会,逛庙会,但总觉得缺少了些东西。

    听证人魏奇说,城里的春节除了吃饺子看“晚会”就没有任何别的形式了,传统文化还是应该得到恢复和尊重。

    听证人李全利赞成“禁”改“限”,但是他强调,燃放烟花爆竹要有序,有的人在马路两边互相对着放,这种做法很危险,所以,对燃放行为必须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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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赞成者相比,反对者的理由则比较广泛,主要涉及了环保、健康、安全等方面。

    听证人黄海说,根据传统,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是在春节期间,而根据本条例草案的规定,春节期间五环路以内也允许燃放,也就是说,燃放行为在其主要的发生时间内不受限制,而在平时才以五环路为界进行限制。黄海尖锐地指出,这样的规范是流于形式,只是给反对解禁者的一种心理安慰,实际意义小于形式意义,这是立法者回避矛盾。因此,他建议将时间限制改为除夕可以24小时燃放,正月初一到十六,在晚21点至次日9时禁放,以保证非燃放者的休息权利,减少燃放行为对他人的干扰。

    听证人王菊是一位退休职工,她从保护老年人健康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说:“北京市有188万老年人,他们大多数人患有心脑血管病,燃放爆竹的声音对他们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而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和气味还会引起咽炎、哮喘等疾病。老人和儿童是弱势群体,应该是保护的对象,尽管他们中有的人支持解禁,但是我们不能支持他们不理性的行为,政府应该做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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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医生的听证人魏有仁认为,1993年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社会的进步,如果解禁,则是一种倒退。当初之所以要禁止燃放,就是要避免烟花爆竹带来的伤害和环境问题,这个理由现在并没有过时。他举出了一组数字:“去年除夕到初五下午,全市发生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282起,其中180多起发生在除夕之夜,因放爆竹受伤的事件有307起,其中两人被炸身亡。请大家想一想,不要说死亡,单是摘了眼球,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追求快乐的传统习俗不能以人民的财产安全为代价。”

    听证人张海涛的着眼点是公民权利的制衡:“居民有要求安静安全休息生活的权利,这个权利高于娱值娜ɡ鄙煊槔智趾α税簿舶踩菹⒌娜ɡ保?br>就要取消声响娱乐的权利,以保证安静安全生活的权利。应该扩大‘禁放’面,而不是倒退为‘限放’。主观上禁不禁是一回事,客观上禁到什么程度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难禁就放弃过去的方向和态度、主张,你改变规定他放得更凶。”

    退休干部赵于平指出,“禁”改“限”实际上就是宣告“禁放”的失败,是时代的倒退,“限”的规定是海市蜃楼,没有可操作性。放炮的人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这种活动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是不文明的。所以,习俗再久,“年味”再浓也要禁,要提倡符合现代文明的新传统。他举例说:“按照老习俗,婚礼新娘要坐轿子,现在换了汽车难道就是没有‘婚味’了吗?现在很多老的‘年味’已经走了,比如说拜灶王爷等,为什么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就走不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会有许多新的‘年味’出来,比如到饭店去吃年夜饭等,为什么对一个影响他人的‘年味’死抱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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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烟花爆竹已经变成了“杀伤性武器”

    分歧并不仅仅在听证会场,各界人士对烟花爆竹问题都有各自的看法。医务工作者由于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害事件有直接的接触,因而在主张“禁放”的阵营中,他们的声音更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宋维贤告诉记者,从1982年开始,他每年的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五都在急诊室值班,目睹了很多触目惊心的病例,炸伤眼睛的甚至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

    宋维贤说,如今的烟花爆竹已经不是娱乐工具了,已经是“杀伤性武器”了。从1982年到1993年,同仁医院春节期间共接诊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眼睛的患者1820人,其中仅摘除眼球者就多达39耍ňパ郏K挝陀辛礁鲂∠嗖幔?br>面装的都是伤员的照片,都是他在春节值班时拍的。记者看到,有的患者被炸得满脸漆黑,有的患者脸上血肉模糊,已经无法分辨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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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维贤给记者讲述了几个病例:

    北京郊区的一个农民私自购买了非法生产销售的礼花弹,燃放时,还未出手便已炸响,结果满脸被炸得漆黑,眼晴被炸没了,脑浆被炸出,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一个14岁的男孩放“二踢脚”时,飞上天的半截爆竹没有炸响,而恰恰在落到他眼前时爆炸了。当医生告诉男孩的父亲,孩子的眼球将被摘除时,男孩的父亲当即瘫倒在地。

    一个3岁的男孩随父亲到北京东郊一个非禁放区去放炮,到了燃放点刚一下车,不知从哪里突然飞来一个“二踢脚”,正好在他眼前爆炸,造成孩子左眼睑裂伤、外伤性白内障、晶体脱位、视网膜脱落。这个男孩先后接受了两次手术,视网膜也没能复位,眼球也逐渐萎缩,最后不得不摘除了眼球。本来是想带儿子去好好玩一玩,没想到却让年幼的爱子遭此横祸,他的父亲痛悔至极。

    宋教授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伤害种类很多,有的眼球被炸飞,有的鼻骨被炸断,有的造成颅脑损伤,等等,有的人不仅眼球没了、视力没了、眼皮缺损了,严重的将来连假眼都没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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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维贤是北京市实施“禁放”的见证者和积极倡导者。他告诉记者,早在1991年,社会上就已经有了要求“禁放”的呼声,北京日报社还曾经组织过一次有关烟花爆竹问题的座谈会,与会者都认为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形成了一份文字材料呈交给市人大。同年,宋维贤所在的同仁医院眼科曾经集体向市人大呈交了一份倡议书。但是这些建议反映上去以后,均未见下文。

    1993年春节,从大年三十下午4点到初一早晨8点,宋教授和同事们手脚没停,一共抢救了114名眼外伤患者,其中7人被摘除了眼球。作为一名医生,宋教授深感痛心,下了夜班,他立即就给北京市政府有关领导写了一封信,痛陈烟花爆竹的危害,建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封信引起了北京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对此问题立案进行研究。当年10月12日,北京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从当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眼睛以外,手臂也是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者的主要受伤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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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水潭医院手外科主任、主任医师李庆泰说:“几乎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我们都是整夜手术,患者大多会造成肌腱断裂和骨折,多数人手掌或手臂被炸烂,有的只剩下一两个手指,并且基本丧失了屈伸等功能。伤势严重的患者通常是用毛巾之类的东西包裹着受伤的手臂来医院,包裹物打开一看,受伤的手臂就像一摊肉馅。最严重的一个患者手臂被炸碎,只能从上臂截肢。还曾经有一个患者,他自己并没有放,而是别人放的一个礼花弹飞到他的怀里爆炸,结果双臂均被炸伤,而且还失去了一只眼睛。”

    手臂炸伤的人多数会不同程度地留下残疾,最令人痛心的是,受伤者中有不少是儿童(男孩居多),家长们无不痛心疾首追悔莫及,有的家长不停地念叨:“孩子将来还怎么生活啊,还怎么娶媳妇啊……”

    李庆泰说,他发现受过伤的人都坚决拥护“禁放”,而那些主张“解禁”的都是没受过伤的。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陈旭每年春节都要值班,他说,没推行“禁放”前伤员很多,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都会有四五十人。推行“禁放”以后,伤员数量有所下降,但是跎俚闹饕乔嵘耍厣巳匀徊簧佟3滦袢衔鱿终庵?br>现象的原因是近年来烟花爆竹的杀伤力越来越大,而且质量参差不齐。陈旭说,在各种烟花爆竹中,礼花弹是最厉害的,伤人很多,非常可怕。礼花弹是放在桶里放的,飞起来以后炸开,但是有的礼花弹还没有飞起来或刚刚飞起来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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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四五月份的时候,积水潭医院烧伤科抢救过一个12岁的男孩。那个男孩家住郊区,有一天,他在一个堆放废弃物的土坑里捡到一个礼花弹(事后人们分析认为,这个礼花弹应该是春节的时候人们燃放烟花爆竹时失落的)。男孩把这个礼花弹点燃,结果礼花弹在他身前爆炸,他的双腿和手被炸烂,小臂骨折,全身烧伤面积达50%。陈旭说,这样的伤按道理只有在战场上才能看到。经过抢救,男孩终于脱险。出院时,男孩的伤口虽然愈合了,但是腿上还有一个一个的坑,不能走路。男孩家里只有2000元存款,但是治疗却花了12万元。

    ■民俗学者:燃放鞭炮是宣泄情感企求幸福的最佳方式

    中国民俗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万建中说,中华民族不是一个宗教民族,多数人的生活目的没有宗教色彩,而是期望着一年更比一年好,人们总是对新的一年寄托了很多美好的期望。所以,辞旧迎新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过年的时候,人们心中总是对新的一年满怀期望,这种情感需要一种方式进行宣泄,而燃放鞭炮正是宣泄情感、企求幸福的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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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建中说:“人们并不是仅仅在过年的时候放鞭炮,每逢喜庆的日子人们都会放鞭炮,结婚的时候要放炮,‘申奥’成功了要放炮,抗战胜利了要放炮……为什么一到了这样的时刻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放鞭炮?因为人们心中的喜悦、激动、幸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宣泄和表达,现在还没有一种可以替代的方式。”

    万建中说,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多传统的东西遭到了颠覆,政府应意识到自己有义务保护传统文化,但是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很不够,很多传统文化正在消失。以后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将是文化的竞争,就看你有没有独特的传统文化;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有传统文化的竞争,比如我们去欧洲旅游,不是去看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经济发展了,高楼大厦谁都有,我们是去看人家的传统文化,因为人家对传统文化保护得非常好。传统文化虽然不产生直接的眼前利益,但是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传统,就像没有了血源一样。”

    ■传统风俗能改不能改

    李庆泰说:“过去人们见面要鞠躬、作揖,现在改成握手了;过去大家都喝白酒,现在喜欢喝啤酒、红酒的人越来越多,可见,风俗是逐渐形成的,不是不能改的。过年的风俗习惯很丰富,团聚、吃饺子、逛庙会都是风俗,并不仅仅是放炮,如果说只有放炮才是春节文化的代表,太片面了。文化多种多样,庆祝节日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现在不少年轻人也开始过圣诞节,没有人放炮,但是也很热闹,节日气氛很浓。不能只图一时的痛快,到头来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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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维贤说:“政府应该引导人们改变习惯,可以通过其他安全的娱乐活动营造节日气氛。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只要一开口子,伤害事件必然会增加,所以我认为就是应该一刀切,毕竟健康是应该放在首位的。”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周光峰说:“我们不能因为传统而忽视生命和健康,过年可以有多种庆祝方式,不一定非得放炮。总不能因为口渴就去喝毒酒吧?所以,风俗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根据‘禁改限’的条莅福降南拗?br>只是对平时进行限制,而对于春节这样的燃放行为最为普遍的时间段却不限制,这种实为不限的‘限’只不过是给自己找个台阶而已。”

    万建中认为,安全的确很重要,但是,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不一定非得“禁”,要以人为本,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仅要吃饱穿暖,精神也需要得到宣泄和满足。政府应该考虑如何既让老百姓燃放,又保证安全,而不是一禁了之,政府应为老百姓过年提供便利。

    谈到风俗习惯能不能改的问题,万建中说:“任何一种风俗习惯的产生、发展、演变,乃至于消亡(如果会消亡的话),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条件共同作用决定的,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能人为强加。燃放烟花爆竹是宣泄情感的最好方式,目前没有替代手段。如果有,应是老百姓自然的选择,而非政府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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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的期望:管住源头

    尽管各方人士对“禁”还是“限”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大家几乎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减少烟花爆竹的危害要从源头抓起。

    李庆泰说:“我也喜欢放,小时候也放,有时还用手捏着放,但那时候放的都是小鞭炮,不会受伤。现在的烟花爆竹个头越来越大,飞得很远,不知会飞到哪里去。应该从源头抓起,一定要管死,对非法生产的要重罚。”

    万建中也认为,减少烟花爆竹的危害不能只管末尾环节。

    陈旭也认为,过去人们放的都是小鞭炮,受伤的人基本都是小伤,炸掉手、炸瞎眼的不多,而近年来,受伤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所以,要对生产环节严加管理,只允许生产安全的烟花爆竹。陈旭说:“像礼花弹之类的威力大的、射程远的烟花爆竹简直就是武器,能给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人锹虻秸庋难袒ū瘢?br>其实就相当于武器流入了民间,所以,对这样的东西应该严厉查禁,否则开禁后肯定会有更大危害。现在之所以出现那么多的伤害事件,主要还是管理的问题,如果能对种类、燃放场所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危害就会减少,如果不下决心管,恐怕还会出现更大的伤害。前几个月我们科抢救的那个男孩,如果是被手榴弹炸伤的,肯定要立案,对来源进行追查,礼花弹的爆炸力恐怕并不比手榴弹小多少,可是这样的事为什么不立案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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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光峰态度显得更为“激进”。他认为,现在对是否“解禁”的争论是浪费时间,问题的核心根本不在这里。周光峰认为,造成伤害的根源是烟花爆竹的杀伤力太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国家虽然有相关法规和标准,但是现在很多生产者根本不遵守,鞭炮仍然越做越大,越来越厉害,而监管又没有到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周光峰说:“现在的鞭炮太大,有的做得有暖壶那么粗,放完了地上炸出一个坑,这样的鞭炮大量流入市场能不出事吗?”

    周光峰认为,“禁”和“限”的争论已经走偏了方向,真正应该讨论的是如何管理,关键是要对非法生产销售严厉查禁,烟花爆竹的生产要由国家控制,让国有大企业生产的安全的烟花爆竹占领市场。源头管不住,在下游做文章,讨论“禁”还是“限”,没有多大意义,生产者看到这种“解禁”的趋势,肯定在偷着乐。目前源头还没有管住,在这种情况下,禁当然是必要的,虽然禁放执行起来有困难,很多人不遵守,但是禁不住也要禁,禁总比不禁强,不能因为禁不住就索性放开。”

    陈旭说:如果要“解禁”,一定要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开禁,以最小的代价换取节日的喜庆气氛。如果盲目开禁,对威力大的袒ū穹湃巫粤鳎?br>那将是很危险的,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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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意识和道德水准亟待提高

    李庆泰告诉记者,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还有不少是喝了酒去放的。李庆泰说,有些人喝了酒以后行为不够理智,小炮觉得不过瘾,恨不得放个地雷才痛快。”

    宋维贤说,有的人还故意对着人放,可见,一些人的道德水准偏低也是导致伤害的原因之一。

    陈旭也认为,在管住生产的同时,对燃放行为也要管理,规范燃放地点、燃放方式,并且要加强健康教育,让老百姓树立安全意识,不去燃放威力过大的,不去危险场所燃放。政府要加强管理,让人们在一定范围内有管理有限制地燃放。这样,才能做到既有喜庆气氛,又能降低伤害。他说:“现在出现这么多伤害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民众的教育不够,政府管理不严,厂家缺乏自律。如果真能管好,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是坏事。” 本报记者 张建国

    图:每年春节,都有不少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眼睛的患者到北京同仁医院就医(本报记者金亮今年除夕之夜摄于同仁医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