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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530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将统一零售价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30日 广州日报
     国务院昨天正式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该《条例》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种植、生产、销售、使用等一系列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以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该《条例》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

    撰文/记者 周思详、黄佩

    由于麻醉和精神药品对人体的危害巨大,因此该《条例》在整体监管上比一般药品严格很多。

    据《条例》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象。与一般药品上市不同的是,申请首次上市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医学、药学、社会学、伦理学和禁毒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将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和被滥用的可能性。

    据了解,对于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的资格,《条例》作出了一定的限定,同时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将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条例》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审批体制进行了调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性批发企业(即原一级麻供点)的审批,原属于国家局审批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即原二级麻供点)改为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条例》所规定的范围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处方进行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除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两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