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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洗发液全部合格浴液合格率为77.8%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5日 北京青年报
     质检总局4日公布了对洗发液、浴液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4个省市35家企业的53种产品,合格4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5%。其中洗发液抽查了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浴液抽查了1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

    此次抽样检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分别为:上海花王有限公司生产的“诗芬”柔亮质感洗发露、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强生婴儿洗发精、汕头市飘影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影”植物柔顺洗发露。

    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分别为:扬州市盛林旅游用品厂生产的“盛林”沐浴液、扬州市邗江佳洁旅游用品厂生产的沐浴液、宁波雪靓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靓”芳香爽肤沐浴露、杭州宝丽丝日用化工厂生产的精油清新沐浴露,这些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和ph值指标不合格。

    此次抽查中暴露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两个:

    一是浴液产品的ph值超标。ph值过高对皮肤和头发都会造成损害。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ph值偏高,判为不合格。

    二是浴液的总活性物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总活性物的多少体现在产品的去污能力上,消费者购买了这样的产品起不到清洁去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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