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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28999
第二次全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日前,第二次全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在吉林省吉林市开幕。这次会议是1999年12月全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副局长惠鲁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室和部分直属单位领导和相关协会代表出席了会议。吉林省副省长李斌、吉林省副省长兼吉林市委书记矫正中、吉林省省长助理兼吉林市市长徐建一等出席了开幕式。

    此次会议对过去几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深入动员。惠鲁生在开幕式上作了工作报告,强调全国实施和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快药品分类管理推进步伐,更好地促进公众安全合理用药和保障公众健康。

    会议明确2005和2006年两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在继续巩固以往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以加强对公众自我药疗存在安全隐患和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管理为重点,加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推进步伐,进一步消除公众用药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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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明确,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达到如下四项要求:第一,以下九类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包括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第二,以下类别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处方销售,包括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品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第三,药品零售企业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第四,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强调,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根据我国国情,完善药品监管法规,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做好宣传指导工作,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处方药的监管,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加快药品分类管理推进步伐,提高药品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既是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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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明立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步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十分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加强处方药监管做出重要批示。吴仪副总理2005年6月29日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与监管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扩大凭处方零售药品的范围。要积极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用药习惯,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真正认识到,将药品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是《药品管理法》的明确规定,是国际普遍采用的药品管理模式。是否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已成为国家药物政策是否完善、公众用药安全有无保障的重要标志。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是医药领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必须坚定信心,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利益和公共卫生利益放在首位。

    邵明立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扎扎实实从四个方面做好药品分类管理推进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引导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惠鲁生所做工作报告,深入研究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并听取了北京、江苏、吉林等省市的经验介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