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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宽结合把好市场准入关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7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17
     市场经济,法治是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必然要求。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必须严宽结合,处理好“严”与“宽”的关系。

    正确处理“严”与“宽”的关系,要深刻理解“稀庇搿翱怼钡谋缰ね骋弧?br>“严”与“宽”并非简单的对立,而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矛盾统一体。古语云:“宽严相济,是以政和。”宽,不是宽大无原则;严,不是严酷无情。无论宽严,都以法为据,依法而行。法许可的,要积极主动推进;法禁止的,要坚决杜绝。

    正确处理“严”与“宽”的关系,要切实掌握好法律标准,强化法令如山的意识。“严”,就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程序,把好企业准入材料和证明文件审查关,不得违反规定随意降低法定条件和简化程序;不得随意减少前置审批项目,或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不得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变通。需注意的是,有些地方打着“严”的旗号,为了部门和地方局部利益人为设置障碍,实行垄断和分割;以执法为名行“执罚”之实限制竞争,这样的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宽”,就是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市场准入方面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服务与引导,积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当前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放宽准入有扩大化的倾向,有的地方对应当严格按法律程序履行的手续擅自简化;有的地方降低准入门槛。这种“宽”突破了法律规定,亟须用“严”来纠正,使其回到法治轨道上来。任何随意扩大准入范围、降低准入条件的行为都违背了法治精神,都是失职滥用职权的表现。我们要严格依法准入,依法监管,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先上车、后买票”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应正确理解“严”与“宽”的含义,把握好从严与放宽的尺度。通过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大力规范自身的行为,这正是推婪ㄐ姓木咛灞硐帧?br> (张洪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