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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85545
两种检测试剂界定为Ⅲ类医疗器械
     本报北京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谷氨酸脱羟酶抗体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等两种检测试剂做出分类界定。

    这两种检测试剂分别是:谷氨酸脱羟酶抗体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作为Ⅲ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胰岛素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作为Ⅲ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这两种检测试剂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类别,从发文之日起,新申请企业可按照Ⅲ类医疗器械申请注册。

    (张燕玲)(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