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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健康和药品创新能力应适当平衡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4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记者 刘侃 来源:《科技日报》2005-9-19报道

    “新药应该被看作是保证公众健康的关键资源,与公众健康相关的部门和人员,要认可和重视药品可持续性创新。各个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决定着药品的创新,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保证公众健康和药品创新能力之间,必须确保适当平衡。”这是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IFPMA)秘书长白宏伟博士,日前在向北京新闻媒体作有关“促进药品创新和可及性策略”演讲时的结论性话题。

    在谈到中国制药工业未来的发展时,白博士认为,中国在进入药品研发方面,有许多的机会,可以扮演重要角色。白博士还以上海睿星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为例,阐述自己的观点。他指出,目前中国的制药工业是一个独特的结合体,这包括以仿制药为主,具有良好的生产能力,生物技术部分所占比重较小,传统中药占有重要地位,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运作其中。因此,发展中应找准切入点。他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理科人才、研究人员数量众多,目前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数量增加,这些都是制药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白博士还指出,对新药研发的支持,需要平衡4个方面的策略。它们是:完善卫生保健体系,使新药知识快速传递,新药能够正确和恰当地在临床上使用;建立有效市场机制,视药品创新为投资,使有限卫生资源得到有效配置;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夯实知识经济基础,建立创新激励机制,中国可以考虑建立专利补偿机制;创造一个稳定、与创新过程相适应、循序渐进的药品注册环境,保证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白博士还强调,保证公众健康有3个核心问题。首先是药品的可获得性,即能否开发足够的新药满足全球患者的需要;其次是筹资可行性,即对卫生保健技术的经济支付;第三是可及性,即基础卫生服务机构是否能够提供患者所需药品。在这3个核心问题中,创新使得有药可供,即可获得性,是筹资可行性和可及性的前提条件。因此,白博士强调:国家政策和法规在保证公众健康和药品创新能力之间,必须确保适当平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