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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41590
爱心基金为何遭遇犯罪调查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3年第1期
     今年年初,石家庄市一家三甲医院对临床工作不正当销售药品和固定器材的经销商,出台现金让利政策,收取一定“协作费”用于贫困患者、无主患者及其他医疗欠费的补贴。而当地工商部门接到厂家举报后,以医院强制索取商业贿赂立案调查。

    “会议纪要”起波澜去年年底,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针对医院临床应用回扣问题,召开院长办公会,并形成一份会议纪要。医院要求存在不正当销售药品和内固定器材的厂家实行让利政策,其具体措施如下: 1、召集供货公司负责人开会,讲明政策,说明理由,以维护患者利益,让利于患者。2、药剂科按药品销售实际情况,每月提供销售药品种类,按下列比例收取销售厂家现金让利。一类药品医院收取销售额的10%---15%,二类药品医院收取销售额的8%---12%,三类药品医院收取销售额的3%---8%。对于没有现金折扣或销售额小的药品,医院不再收取费用。3、一次性消耗性内固定器材、人工髋关节、人工股骨头、介入性支架等,供货厂家要让利患者5%,让利医院8%。4、各药品销售厂家,实行预交款制度。新进品种,医院要收取一定的费用。5、如销售厂家不履行上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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