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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4107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与补偿模式研究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4期
     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在实践中,要真正落到实处却也不是件容易事,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最近,由河北省卫生经济学会张绍军、李新民等人完成的中标课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与补偿模式研究》对做好此项工作肯定有很大帮助,现摘登如下: 举办的形式 城乡合一型 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较多,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可把城乡医疗保障“合二为一”,由“双轨”变为“单轨”,统一纳入医保部门管理,让“乡下人”和“城里人”一样,享有同等医保待遇,打破三元结构的医保模式。目前,这样的形式虽是少数,但它代表了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类似城镇型 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可参考城镇职工管理的办法,实行家庭帐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保障程度,扩大医保范围。并逐步创造条件向“城乡合一型”的医疗保障形式靠近。

    直接投保型 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医疗需求水平高,对医疗保障的期望值也高。为了提高大病住院保障程度,可由政府组织动员农民直接参加商业医疗住院大病保险,保险费仍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由保险公司负责动作,减少政府的动作成本。

    不同层次型 有些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再加上农民健康意识、经济状况、需求水平不同,在办合作医疗中,可采取多层次并存,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本着多出钱多收益,少出钱少受益的原则,可办保大不保小、保小不保大、保大又保小的不同层次的合作医疗,分别制定缴纳资金的标准和报销比例。如果在一个地区要求“清一色”,有的认为收费较多入不起:有的可能认为收费较少,又解决不了大问题而不入。

    单项合作型 有些较为贫困的地区因各方面的条件所限,政府、集体和个人筹资较少,满足不了全员的医疗保障,可先实行单项合作医疗形式。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资助下,按户缴纳资金,重点保障弱势人群中的大病。如可办老人或儿童的单项合作医疗。农村基本上户户有“老”的或“小”的,群众易于接受。目前全国农村有65岁以上的老人593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35%,而这些老人有95.9%是靠自己或子女支付医疗费用的。先办单项合作医疗,可解决部分人的医疗费用负担。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再逐步扩大医保人群覆盖面。

    服务减免型 这种类型层次较低,适用于较为贫困的地区。国家和县、乡政府拨付一些专项资金,农民个人再拿少许,由乡财政所保管,合作医疗管委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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