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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医院分类管理税收政策阻碍医院深化改革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年第2期
     医院改革是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中的重头戏。现在,这一改革似乎进入了一个死胡同。自医院分类管理政策实施以来,不仅政府所期望的公平有序竞争局面没有出现,反而政府医院的改革难以深化,民营医院的崛起阻力重重。医疗行业的垄断面貌依旧,各级医院的服务鲜见改观,老百姓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仍然是一百个不满意。

    医院分类管理背离改革初衷

    医疗市场竞争局面没有形成 2001年,八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医院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称之为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这一改革举措,其初衷和本意是通过这一管理方式,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促进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的有效、有序、公平、充分的竞争,并通过这一竞争,激活医疗市场,把医疗和服务质量提上去,把医疗收费价格降下来,为人民群众解难,为政府财政减负,促使医疗卫生事业从此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应该说,政府的本意和动机是好的。但从实际效果看,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变革,与政府目标相差甚远。有人不相信这一现实,总认为医院分类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起码是利大于弊。坦率的说,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掩饰,我们应当勇于承认失败,因为医疗改革无现成的模式可循,是允许出现失败的。

    根据《中国卫生年鉴》提供的数据,截至2002年年底,我国医疗机构数为297388家。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141946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7.7%;营利性医疗机构为151611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51%。截至2003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为29.1万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13.5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6.4%;营利性医疗机构为14.6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50.2%。这就是说,从绝对数量上讲,营利性医疗机构已超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表面上看,3年多的医院分类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营利性医疗机构“犹如雨后春笋”取得了“蓬勃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纷纷用这些数据来证实政府目标已经实现,并昭示执行医院分类管理政策获得的“丰硕成果”。然而,这实际上是一种假象。因为在营利性医疗机构中,个体诊所和卫生室数量占总数的96%以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具有30张以上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才能称作是医院。若按这个概念去统计,营利性医院的数量则是少得可怜,医疗市场的占有量(床位数、门诊量和住院病人量)更是微不足道。请看以下数据:

    2002年中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院的有关数据

    序号 内 容 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 ∑

    1 数量(个) 1792 15712 17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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