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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公立医院改制起风波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年第7期
     2004年1至8月,山东省菏泽市四家公立医院全部被市政府有偿转让,政府说此举是引进投资,职工们却说:“我们医院被卖了!”日前记者赶往菏泽市采访,改制医院的一些职工向记者倾诉了他们的困惑。

    一家医院被转让两次

    记者到菏泽后,立刻赶到被两次转让出去的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这是一家以收治精神病人为主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在医院大门口两侧的绛红色石台上,一边刻着“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另一边刻着“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门诊楼内很冷清,门诊大厅墙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卫生部某官员说,“城市医院改革不是市场化、民营化,更不是私有化”。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说,“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出资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不应被改制”。白纸黑字,格外惹眼。据说职工和政府对话时,曾拿这些去理论,但政府认为,这只是有关人士的观点,不能当政策法规执行。

    记者了解到,2004年1月16日,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受政府委托,与北京一家投资公司签订了投资三院、参与医院体制改革的合作协议书。“5月3日,医院通知中层干部开会。在这次会上,没有政府部门的人参加,只有投资公司和医院的领导坐在前台,向大家宣布医院完成了改制,从现在起,由公司接管医院。”“对医院改制,大家并不反对。但是签订协议的具体时间、内容是什么,除了院领导,我们普通职工并不太了解,大家觉得很突然,医院怎么这么快就被卖出去了?”一位职工回忆说。“半年换了五任院长,医院前景会怎样?”“6月份以后,公司开始频繁更换院长,职工心里能踏实吗?。”一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老职工说“几个月了,我们也没有看出公司要大力投资,其中有一位院长上任以后,拆了医院一些破烂的平房,修补了医院的栅栏。但是没过多久,这个院长又让公司撤了。”

    据记者了解,投资方要进行分配制度改革,除了给职工发放70%的工资,其余部分按效益工资发放之外,还将一部分人的工资收入调高。而有些职工只挣50%的工资,一些提前退休的职工,每月只能领到500元工资。投资方也没有按照在职职工的要求,退还改制前的集资款。这些问题引起了一些职工的不满,投资方和职工开始产生一些矛盾。

    2004年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在“落实责任”部分提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落实对精神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见到这份文件后,三院有些职工认为该院作为菏泽市唯一一所精神卫生中心,政府不应将其有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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