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 2004年第8期
编号:10741125
医院改制不动医药分家难行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8期
     医药分家,一直是整个社会密切关注的一个话题。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坚决实行医药分家,把药转到商业部门进行管理和经营,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药品的权力,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充分体现“医”的价值。可以说,这些声音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心声,那就是老百姓看病难问题严重,医疗改革势在必行。 医药分家不可一味强行 然而,是否只要立刻做到彻底医药分家,就可以马上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呢?事实似乎并非如此,虽然各方都承认医药分家是大势所趋,但地方政府的官员、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以及众多业内的专家学者都私下表示过,中国目前的医疗体制和现状,医药分家既难操作、也很难达到改革初衷,如若一味强行,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甚至可能出现药费没降、服务费上涨的“两头翘”局面,更添加了老百姓的负担。可以说,目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充分显示了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局。

    医疗价格包括药品、医用耗材,也包括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费用和医院管理费用。目前国家给医院的拨款严重不足,一般都只够维持医院正常开支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医院除了靠一些收费较高的检查项目如核磁共振、CT扫描、B超等,就只有靠卖药创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医院销售药品可以得到比批发价高出15%的批零差价,并可以免交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其实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正是因为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撑庞大的医疗系统,才允许医院用卖药的收入来养活自己。而与高药费相比,我国医院医护人员技术收费标准、床位费和医院管理费用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最低的层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4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