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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联动”在医院收费方式改革中寻求突破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8期
     “三医联动”改革已历时四年,取得了一些效果。四省调研结果发现,96.2%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97.1%的卫生行政领导认为,改革总体进展缓慢,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医疗机构所期望的合理补偿机制未见建立;社会普遍指责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药品市场混乱、资源利用率低下、医德医风滑坡和服务态度质量不佳”等问题也未见切实缓解。之所以如此,主要是改革的突破口或曰“抓手”不明,在此前提下,医、药、保三方在繁多的改革措施中,按部门利益各取所需、各显其能,使得原有问题未见解决之余,又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总额预算”基础上“按服务量”收费的改革设想 医疗机构是医疗、医药和医保的载体。在这个载体中,扭曲的补偿机制使得医疗机构必要的补偿建立在外延拓展基础上,如虚高药价、过度消费、高额医疗费用等。如果医疗机构这个载体,能够在特定收入规模下,通过“成本最小化”达到“合理补偿最大化”(内涵发展),则“三医联动”改革的基本目标有望一揽子解决,因为在特定收入规模下,医疗机构成本最小化意味着在合理诊治的基础上,用药量越少、药品价格越低、诊断治疗项目越少,医疗机构获得的合理补偿越多。因此,“三医联动”改革的潜在突破口,是致力于建立医疗机构主动注重“内涵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经营氛围。那么,怎样才能促使医疗机构通过“成本最小化”达到“合理补偿最大化”呢?我们可以通过改革医院收费方式,变目前的按服务项目收费为“总额预算”基础上“按服务量(服务单元)”收费。其基本思路是:一、设立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总额及每年总额容许增长指标,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基本同步,从而逐步消除社会的医疗费用过度负担;二、设立医疗机构每次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标准每年容许增长指标,以及设立医疗机构每住院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标准每年容许增长指标,以控制其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或职工收入增长基本同步,提供医保收支平衡的政策环境。三、取消目前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因为该收费标准欠合理是药品和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之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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