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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必须以农村卫生改革作保障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12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党中央在处理“三农”问题上的英明决策,就是这样一件得民心的大事,个别地方却走样了,把它作为套取中央配套资金的“钓鱼工程”。本刊2004年第8期曾以《暗流涌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忧》为题,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深刻揭露。云南省曲靖市一开始就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2003年为民办实事的八件民心工程来抓,在对农村卫生进行重大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市卫生局吴有芳局长曾随省政府吴晓青副省长、市政府李培市长就曲靖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向吴仪副总理作过专题汇报。现刊登吴有芳局长的工作体会文章,供参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伟大工程,结合云南省曲靖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必须以农村卫生改革与创新为保障,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改革: 建立农村卫生机构,夯实农村卫生基础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既是农村预防保健网,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载体。村卫生所为网底,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县级医疗机构为中心,他们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各自都承担着互相所不能代替的任务,但业务工作上又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因此,机构建设非常重要,原则上,除县城所在乡镇外,每个乡镇必须建好一所卫生院,除乡镇所在村外,每个村必须建好一个卫生所。否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会落空。 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改革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 对村卫生所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曲靖根据各县市的特点,分别实行五统一或八统一的管理模式(即,行政、业务、财务、人员、分配、药品等)。乡镇卫生院实行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体制。即卫生人员的任用和调动、业务管理、设备配置等,以县卫生局管理为主,但需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财务拨款和行政管理,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征求县卫生部门的意见。从实践情况看,乡党委政府对卫生院的建设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许多乡(镇)长一方面到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对卫生院建设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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