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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22161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7日 国发[2000]42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严格选定试点市,精心组织实施,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二、调整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点方案》组织试点。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将成立由劳动保障部牵头的国务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试点工作。

    二、严格选定试点市,精心组织实施

    国务院确定,只选择辽宁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试点,如决定试点,可确定1个具备条件的市进行试点。各地区确定的试点市名单要报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备案。试点市一经确定,要根据《试点方案》尽快拟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各试点地区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报告。国务院试点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除辽宁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试点市外,其他地区仍然执行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办法。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全力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经报请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并决定2001年在辽宁省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项内容,本方案主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出发,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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