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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旧布新仍待时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29
     抗菌药“限售令”发出之初,就遭到部分人士的诟病。时过一年,反对的声音仍时有耳闻。其实,任何阻挡社会进步的旧事物背后,往往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并伴随着长期形成的陋习。要改变这些陋习,以及陋习存在的客观条件,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甚至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就拿药品分类管理来说,过去我们根本就没有药品分类管理这一说法,更没有为药品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医疗和药品管理体制。从1999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人们对药品管理的认识就在逐步改变,药品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努力推进。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阻碍药品分类管理的旧有陋习以及体制方面的弊病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无法、也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把它们彻底铲除,只能逐步地把它们从人们的思想认识上、从旧有体制上革除。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因为困难就止步不前,否则无法从根本上铲除药品分类管理的障碍。

    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从起步到成熟的过程,而新生事物的成长壮大,往往是在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下实现的。在新生事物诞生并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都难免要经历一个反复、挫折甚至是被误解的过程,但亘古不变的一点是:只要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适合人们的长远利益,就一定能够完成从开始到完善的过程。相信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也是这样。, http://www.100md.com(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