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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命 社会生命 精神生命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5.10.06
     一个婴儿降生了,他是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先是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后是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洗礼,使他发育、成长,成人、成才。从本质上、广义上讲,生命是顽强的、不可战胜的,他甚至会有相当的成就和辉煌的一生。当然,也许他会经历许多磨难,甚至是灾难,可那也是他成长的理由,会使他更坚强。

    但同时,从本质上、狭义上讲,生命也是脆弱的,犹如树上的一片叶子,风吹雨打、暑热严寒,还有不期的祸难,都可能使它凋落,亦即生命也许会夭亡、早逝。生命顽强也好,脆弱也罢,都是相对的,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一个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或顺或挫,或辉煌或平庸……但准确地说,同时却有着三重生命,或曰三种状态、三个层次。

    第一重,是自然生命——亦即肉体生命:饮食代谢、生生息息、衰老病死,都是生物学层次的。这重生命如人的脚,虽“低俗”,却是后两重生命的基础和“载体”(至少是一段时间的载体)。这是生命的最低状态,然也不乏精彩和灿烂。可光有他,太可怜;而没有他,更可怜——一切都将无从谈起。说到底,他是“1”,后面的都是“0”;爱惜、尊重和敬畏他,是人生的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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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重,社会生命——亦即人际生命:生活角色、权利义务、社会关系,这是社会学意义的层次。这重生命如人的躯体,背负着人生的诸多意义,承上启下、展现风采,位居生命的中间状态,有着10倍于“1”的生命质量,更精彩、更灿烂。

    在家庭中,为子女、为父母、为兄弟,孝顺、慈爱、善良或痛苦;在工作中,为同事、为属下、为领导,友爱、尽力、倾心或别扭;下班后,服务于人,亦受人服务,友善、融洽或孤独。终日行走于名利、真诚或虚伪之间。走得好,也不乏快乐,和谐当是其最佳状态。

    第三重,精神生命——亦即永恒生命:传感真谛、承系天地、永世长存,这是心理学和哲学层面的。这重生命如人的头颅,主宰着人生大义,为最高层次,至少有着100倍于“1”的生命质量,最精彩、最灿烂。在一生中或某一时间段,或精进、或创新,或壮举、或新奇,或“长考”、或巧妙,或宏著、或“一言”,或仁爱、或广袤,或异峰、或江海,或忘我、或牺牲……因感人至深而令人欲忘不能。总之,他走出了小我、走出了小家,走进了大我、走进了大家。为国家、为民族,甚至为人类、为世界能有所建树。这样,当他逝去后(甚至健在时),就会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丝印迹或涟漪,他的“生命”就在他人的记忆中传承。正所谓,“死了,但他还活着”——活在人们的心里;亦即“精神不死”!

    为人一生一世不易,来到这个世界的之所以是他,而不是另一个,纯属偶然,或曰必然中的偶然。所以,应当不停地奋斗和用心——或拼搏终生、自强不息,或平淡守拙、厚德载物,或科学发现、感悟真理,或刻苦修炼、身怀绝技,或鞠躬尽瘁,肩担道义……如是,一朝感动“上帝”,就有了永世长存的理由,“生命”获得了永生,也就会活在“三重生命”里——充分演绎了先哲老子所说的“死而不亡者寿”。

    当然,大部分人都是活在两重生命里——同时具有着自然的和社会的生命,而精神生命等于零或甚微,这是生命的常态,然亦可悠然自得、自得其乐、其乐融融。最可怕的是只有第一重生命,几近无所事事的“行尸走肉”,那可真是糟透了——“未死的业已死去”;愿我们都与此“无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