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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制度不应打“折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0.10
     8月29日,《中国医药报》药店周刊《执业药师,无利的买卖谁起早》一文中曾报道,某地2005年报考执业药师人数比去年减少了一千多人,究其原因,一是考证难,部分考生自动放弃了考试;二是养证难,体检费、注册费、每年继续教育培训费等偏高的收费与现实工作中的回报反差较大,报考执业药师得不偿失,考生对考试失去兴趣;三是与执业药师制度配套的法规要求不是很严格,如从业药师,以及药师(中药师)均可替代执业药师,使执业药师处境尴尬。

    针对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制度变通范围过大,确实给执业药师制度的推进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对质量负责人的要求,现行GSP要求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均可承担质量把关工作,门店处方审核人员须为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一个“或”字,给企业较大的变通空间,与聘请执业药师相比,药师(中药师)取得技术职称后,不必注册,不必每年交纳费用,不必每年抽出时间请假参加继续教育,太多的便利,使企业对聘用执业药师不感兴趣。

    国家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制度,由于客观原因,才在制度最初制定过程中允许变通处理,本意很好,但现在却成了加快壮大执业药师队伍的障碍,单位的不重视、制度的容许变通以及执业药师报考人数的大幅减少,已经说明一定的问题。

    依笔者之见,执业药师制度的推行,必须从制度层面着手。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不应该“变通宽容”,以此迫使从业药师早日“退位”,并自觉、自愿投入到执业药师队伍中来。若一味迁就,不重视执业药师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那么执业药师之路可能会越走越难。

    文/郭胜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