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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网上同居高三女生闹绝食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1.07
     家住重庆的方女士发现,自己16岁的女儿每天从学校回来后,书包一放就冲进房内上网。一天,她无意中发现,女儿不仅在网上找了个“老公”,还与对方在网上“买”了套“别墅”,搞起了网络同居。

    “当时我脑壳一下就懵了。”在方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女儿告诉她,自己是在今年暑假上网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提供网络同居服务的网站,凡是注册的用户,不仅可以在站内购买“别墅”、“汽车”,还可以养宠物、布置自己的房间,如果在网站内遇到情投意合的异性朋友,两人还可以同居,甚至在网站内注册“结婚”。女儿便注册成该网站的会员,并花钱装修了自己的房子。随后就征集异性朋友,找到了“老公”,过起了网络同居的日子。除了在“装修房子”时自己花了点钱外,找到“老公”后,一切费用都由“老公”出了,自己再没有花一分钱。

    担心这种精神世界的“同居”会给女儿成长带来危害,方女士拆走了键盘和鼠标,要求女儿不能再碰电脑。谁知,脾气倔犟的女儿居然闹起了绝食,并扬言要离家出走。方女士告诉女儿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后就不反对她了。但女儿仍不接受。

    方女士的女儿说,“老公”是上海人,他们在同居套房内一起养有一只“拉不拉多”狗,主要由她负责喂养。而公寓的花园由她和“老公”共同打理,“网站规定了,如果一方不浇花,这些花就会每天减少一朵。”而他们在网站上的所有花销则是由“老公”全权负责。当她在家饰馆内看上新的家电或者名牌包包后,许下心愿,“老公”都会一一满足。她表示,“我之所以选择他同居,就是因为他对我很好。即使以后我们在现实中确定关系,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

    重庆求精中学高三语文组刘畅老师认为,在网络上同居过日子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处于不如意的状态,所以想在网络上寻求一种平衡。建议父母给儿女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有感情的满足感。

    《重庆晨报》2005.11.03,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