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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从增值税入手治理药价虚高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1.08
     全国政协委员、原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嘉騋日前表示,仅依赖国家发改委颁布药品降价令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部分药品降价是治标不治本,实效不大。政府不断降低药价而百姓医药费支出却节节攀升的主要原因在于,药品自厂家生产出来以后流通环节过多,加价幅度不合理,不能有效地进行价格监控。他认为,根治看病贵必须下猛药,须从医疗行业全面落实征收医药增值税着手。如果从药品的生产投入、产出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充分发挥全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就可以有效杜绝药品在流通环节产生药价虚高的现象。

    业内人士指出,多年来形成的“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是药价虚高的体制温床,强制降低药价,只是隔靴搔痒。因为在药品的流通管理中,医院和药品销售商可以凭借信息优势垄断药品市场的定价权,药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可以凭借信息不对称规避政府的药价指令。

    林嘉騋认为,“控制药品价格的关键环节有二,一是零售终端,即医院的行为;二是定价源头,即政府部门的行为。抑制药品价格虚高应当找出一个切入点,从整个行业内着手去解决。”林嘉騋表示,可以考虑在医疗行业全面推行增值税,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统一,内在制约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利用全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击利用普通发票做文章的违法行为,提高增值税监管的质量。

    “现行的增值税征收范围没有延伸到医疗行业,对医院征收的流转税是营业税,这在客观上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增值税内在制约机制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发挥,全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优越性更无法体现。”林嘉騋分析说。据介绍,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紧扣、税赋公平、完整而严格的特征,可有效制约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层层不合理加价。

    林嘉騋建议,政府及立法部门应深入医药系统调研,尽快制定出适用医疗行业包括非营利性医院在内的税收法律法规。对属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先征后退的税收政策,这样就可平衡税负,适时监控医疗机构的药价状况。

    据悉,林嘉騋已将相关建议形成提案提交给国家有关部门。

    (新华社供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