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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莫过量使用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20日 中国药学会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是目前解热、镇痛、治疗感冒的常用药之一。该药被众多药厂制作成商品名各异的制剂,被做成的复方制剂更是多得难以统计,如:解热止痛片(APC)、VC银翘片等。

    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虽然较安全,但是成人24小时内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天。在正常治疗剂量范围内使用此药的不良反应较少,但是一旦使用过量,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可导致患者出现黄疸、急性中毒性肝坏死,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一般情况下,患者按照医生处方或药品说明书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不会造成药物过量。但是服用两种以上含有此类药物的单方或者复方药物制剂时,就可能由于重复使用造成药物过量。例如,患者治疗感冒发烧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每日3次、每次1片(每片中对乙酰氨基酚含量为0.5克),同时口服VC银翘片,每日3次、每次2片(每片中对乙酰氨基酚含量为0.105克);这样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实际用量为每日0.5×3+0.105×6=2.13克,超出安全剂量0.13克。所以患者在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时应警惕过量。

    同时,患者口服对乙酰氨基酚还应注意不要空腹、不要饮酒,婴幼儿和肝、肾疾病患者慎用,老年人和儿童按照相应的比例公式计算用量,一旦药物过量及时到医疗单位救治。

    信息来源:健康人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