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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烧伤的病理改变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22日
     【病理改变】

    热烧伤的病理改变,取决于热源温度和受热时间。此外,烧伤的发生和发展还与病人机体条件相关。例如:某些衰弱的病人用40~50℃的热水袋时,不慎即可造成Ⅱ度烧伤,与组织对热力的传导良不有关。又如:小儿烧伤的全身反应,常比成人受相同面积(占体表%)和浓度的烧伤后严重。

    病理改变,除了高温直接造成的局部组织细胞损害,为机体的各种反应所致。烧伤后机体反应可能释出:①应激性激素,由于疼痛刺激、血容量降低等,儿茶酚胺、皮质激素、抗利尿激素、血管加压素、醛固酮等释出增加;②炎症介质,由于伤处组织细胞受损或加以沾染细菌,缓激肽、补体碎片(C3a、C5a等)、组胺、色胺等释出;③花生四烯酸由於磷脂酶等作用,变为前列腺素(PG)、血栓质(TX)和白三烯(LT);④各种其他因子,如血小板活性因子(PAF)、白介素(IL)、肿瘤坏死因子(TNF)等。以上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可引起烧伤的局部炎症和全身反应。如用糖皮质激素、消炎痛等药物,可减轻机体反应,但只可适当使用,否则反可增加并发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