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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33059
构建医疗仲裁制度初探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2005年第11期
医疗纠纷,构建医疗仲裁制度的必要性,2构建医疗仲裁制度的设想,3结语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快速、公正、低成本地解决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患双方的共同愿望。诉讼以其严格的程序、权威的裁判和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实施等因素使其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核心地位。然而,诉讼暴露出来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医疗纠纷的专门化和日常化的特点使得法院实际上无法承受为数众多的医疗纠纷带来的压力,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诉讼中角色不同所引发的激烈对抗使得双方互不信任,医患关系遭受严重破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的三种方式,有许多不足之处。从我国所面临的现实情况看,将仲裁制度引入医疗纠纷领域不失为一条快速、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笔者结合当前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在借鉴《仲裁法》及其他仲裁制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建立我国医疗仲裁制度作初步探讨。

    1 构建医疗仲裁制度的必要性

    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所谓仲裁,是指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方式。建立医疗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3种处理方式存在的不足:(1)自行和解。和解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纠纷解决方式。和解容易使对抗不仅在形式上、行为上,而且在心理上、情感上得到消除。和解协议往往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自愿履行。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其却也常常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公权力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这有违法治的精神。和解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和解协议效力不足也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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